更新时间: 2025-03-09
一般规定1、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,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、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《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J202)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2、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。
3、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,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。
4、钢管外径应为48-51MM,壁厚3-3.5MM,长度以4-6.5M和2.1-2.8M为宜,有严重锈蚀、弯曲、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。
5、钢管、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,脆裂,变形、滑丝的不得使用。
6、钢管脚手架的立杆,应按设计要求,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,立杆底座的排水要保持畅通,禁止长期浸泡在水中。
7、钢管立杆、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,搭接长度不小于1M,承插式的管接头不得小于5CM,水平承插或接头应穿销,并用扣件连接,拧紧螺栓,不得用铁丝绑扎。
8、挑式脚手架的斜撑上端必须连接牢固,下端应固定在立柱或建筑物上。
9、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位置: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,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;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/3
10、用钢管搭设井架、相邻两低杆接头错开不得少于50CM,横杆和剪刀撑应同时安装,滑轨必须垂直,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。
11、脚手架必须设置纵、横向扫地杆。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方不大于20MM处的立杆上。